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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政策

序号省份政策名称主要内容发布时间
储能补贴政策
1广东深圳市发改委
   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加快新型储能智慧化改造。支持本地燃煤燃气电灵活配储,提高电源侧系统调节能力和容量支撑能力。鼓励电网企业在关键节点合理布局储能项目,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探索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含多功能智能杆)、工业园区等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对先进的储能示范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最高支持力度不超过1000万元。4月14日
2河南河南省发改委
   加快我省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9征求意见稿)
2025年,力争我省新能源配套的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以上。对建成投运的独立储能电站,按放电量,省财政还将提供0.3/kWh的补贴,补贴期2年。对规模在1000kwh以上的用户侧储能,投运后,省财政按200/kwh标准给与一次性补贴。            4月25日
新能源配储政策
3广东潮州市人民政府
   潮州市“十四五”光伏发展规划
2025年,初步建成光伏、储能深度参与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光伏在新能源中的占比,建设配套新型储能电站,初步建成以源网荷储互动与多能互补为支撑,具有清洁低碳、安全可控、智能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十四五”期间新建光伏项目配套储能电站容量不少于50兆瓦。            4月11日
4江西江西省能源局
   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            
为便于电网接入,申报竞争优选的项目应同步落实调峰能力(火电灵活性改造,10%/2小时储能等)。需要新建接网工程的项目,其接网工程应已纳入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项目单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万千瓦。4月13日
5江苏江苏省发改委
   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配套调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电网调峰安全,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抽水畜能不再作为市场化并网项目配套调峰能力。新增纳入实施库的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均应采取自建、合建或购买新型储能(包括电化学、压缩空气、重力储能等)方式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均应配套相应的调峰能力。对于分批次并网的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应在每批次并网前,按不少于相应比例落实配套调峰能力;鼓励已纳入实施库的项目将火电机组调峰能力变更为新型储能。4月17日
6山西阳泉市能源局
   保障新能源、储能项目消纳送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省能源局下达的2021年新能源项目和高新区、郊区储能项目已全部完成接入系统方案批复,各项目企业要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加快项目本体和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项目6月底前并网发电。            4月20日
7广东湛江市发改局
   湛江市鼓励地方国有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支持合理配置储能系统,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已成为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抓手。为减缓电网扩容投资压力,发挥储能项目调峰作用,我市大力支持企业建设新能源项目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将配置储能系统方案作为竞配优选参考依据。企业要加强与供电部门对接,根据发电系统实际需求增配储能设施,有效解决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具有不连续性和歇性的问题,为电网提供稳定的高品质电力供应,增加电网调峰需求。4月24日
8浙江湖州市国资委
   湖州市属国有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积极推进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展,探索形成"光储充"一体化综合能源示范模式,支持屋顶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的新建建筑物,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4月27日